因房地产公司与他人存在复杂的民间借贷关系,因此卖给客户的房子不仅没有办法办理装修手续,还无法给业主出售水电,而这其中竟因为房地产商和他人存在复杂的借贷关系,因此对方成立业委会对外卖房子并收取物业费用,导致房地产公司按照正规渠道销售的房子无法正常交付。
虽然经过市、省、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的借贷关系已经明了,但是业委会仍然在小区收取物业费,并给业主出售水电,给房地产公司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因民间借贷存在纠纷
(资料图)
房地产商卖了房产却卖不了水电
4月17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热线接到了一个特殊的求助电话,电话来自华庆房地产的负责人张磊,因为公司前法人代表白双人和任某、任某飞存在经济纠纷,因此在销售房屋的过程中存在太多的问题,事情还得从多年前的一起民间借贷说起。
由于资金周转需要,华庆房地产前法人代表白双人向原榆阳区某银行支行行长任某及其丈夫任某飞借贷。任某夫妇自2010年3月15日起,先后放贷5310万元。华庆房地产先后向他们偿还了2645万余元,剩余2664.732万未偿,双方发生了合同纠纷。
据白双人介绍,对于任某飞借贷的款项,华庆房地产已经分 16 次还款,共计3264.65 万元。“对尚未还清的剩余欠款 2637.2 万元,任某等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要求我出具 7008 万元的借款条,作为 2637.2 万元的利息,并以华庆雅苑307套房屋低价抵偿债务。”
2016年5月,任某和罗某某等人通过非法手段占据了小区售楼部和物业办公室,并私刻伪造了该公司“合同专用章”卖房,向小区业主收取大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华庆公司报案后,靖边县公安局于2018年2月22日成立专案组,并进行案件通报,通报称,经初步侦查,罗某某、任某涉嫌合同诈骗、伪造印章罪,靖边县公安局分别于2018年5月22日、23日将任某和罗某刑事拘留。
由于双方的借贷关系复杂,2017年,华庆房地产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某、任某飞作为被告人,白双人作为第三人,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任某、任某飞向华庆房地产返还多支付的利息68016126.58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损失从2017年1月12日起至款项返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之后华庆房地产、任某、任某飞不服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上诉人为白双人等原审第三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民间借贷法律并无不当,任某、任某飞上诉主张本案属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于2019年12月30日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任某、任某飞仍不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20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驳回了任某、任某飞的再审申请。
“在市、省、最高法三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下,我们双方的民间借贷关系已非常明确了,但是任某仍然在小区内以业委会的名义收取物业费和水电费。”张磊表示,因此他们以正规渠道销售的房屋却没有办法让业主购买水电,更不用说进行房屋装修,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业委会代收物业费和水电费
业主想购水电需向业委会购买房屋
2020年12月5日,靖边张先生通过华庆房地产在华庆雅苑购买了一套房屋,之后就准备装修房屋,却没有想到华庆雅苑小区物业办理水电卡时被告知无法正常办理。
“我后来才知道,所谓的物业其实就是业委会,没有通过业委会买房的是不给办理水电卡。”张先生直到现在都无法理解,业委会本来就是沟通业主和物业之间的桥梁,为何在华庆雅苑小区却发生这样的事情?
另外一名张姓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张先生,目前没有办法接房子,得等房地产公司和他们负责人任某沟通好了才能接房。
4月18日,记者来到位于靖边县长城路上华庆雅苑小区看到,该小区的商业楼荒废多年,商铺内堆放了不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小区地下车库车辆随意出入,且车库内没有任何灯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何华庆房地产销售的房子,业主却不能够正常办理装修手续和水电手续?业委会窗口人员称:“我就是一个打工人,不知道什么情况,具体你得和领导咨询。”
张磊告诉记者,因为业委会的参与,小区内地下停车场600多车位以及商业楼无法正常交付,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害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小区业委会那时候入住率根本没有达到,不知道业委会是怎么成立的?”
小区居民入住率不到三分之一
街道办已批准成立业委会
2016年11月30日,靖边县张家畔人民政府(现已改为: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印发靖张政发{2016}76号文件,该文件系《关于成立靖边县华庆雅苑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及选举结果的批复》,批复认定选举程序合法,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该批复文件选举了华庆雅苑住宅小区的业委会成员,同意并通过选举所产生的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四名,选举的主任就是任某。
华商报记者在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上看到,该小区建成于2013年11月15日,总户数为612户,已入住户数190户,未入住户数为422户,但是在申请报告一栏却写着“业主拥有过半面积,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申请成立华庆雅苑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该申请表上有靖边县张家畔镇北大街社区管理中心和龙山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印章,落款时间为2016年7月5日。
“总共612户那时候才入住了190户,但是申请表上却写着业主拥有过半面积,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张磊表示,而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业主委员会是没有权利收取物业费的,只有督促业主在限定的期限内缴纳物业费的权利。
省高院认为批复文件在行政诉讼范围内
市县两级法院驳回行政诉讼请求
因华庆房地产不认可张家畔镇政府刊发的《关于成立靖边县华庆雅苑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及选举结果的批复》,于是向靖边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靖边县人民法院认为批复文件属于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对原告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驳回了华庆房地产的诉讼请求。华庆房地产提起上诉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行政诉讼请求。
华庆房地产不服县、市两级法院的裁定,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被申请人张家畔镇政府就业主委员会备案所作出批复后,业主委员会才能进行印章刻制,对外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相关工作和活动。虽然备案行为不直接决定业主委员会是否成立,但对业主委员会对外活动产生直接影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因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庆华房地产申请再审理由成立,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原一、二审行政裁定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指令该案由靖边县人民法院继续审理。然而2020年,靖边县人民法院依旧驳回了华庆房地产的行政诉讼请求,华庆房地产提起上诉后,2021年9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驳回了华庆房地产的行政诉讼请求。
龙山路社区回应:当时成立的应该是临时业委会
4月18日,华商报-二三里记者来到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办事处龙山路社区,社区书记肖东表示,关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的事情,县、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经有过判决,他不便多说。针对小区入住还不到1/3的住户就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肖东表示,这个应该是成立临时的业主委员会。“详细的情况我也没有办法给你说,你得带着县委宣传部的介绍信,我才能给你说。”
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高涛表示,这个事情经过县、市两级人民法院过判决,有明确的结果。“成立了业委会的时候我还不在张(家)畔(任职),你要了解详细情况,得等我了解清楚才能进行回复。”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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